稳定高效 绿色环保
持续改进 追求卓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来宾市凤凰工业园区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八一铁合金)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4×40000KVA硅锰合金矿热炉生产线及余热发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锰合金30万吨,实现年产值275000万元,纳税13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600人。
项目总投资:138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八一街道八一路
联系人:卓科长
联系电话:0772-48128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