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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试行)》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报批“两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与区域削减方案一并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与形式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镍铁冶炼项目配套清洁环保低碳能源保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后环评单位按照专家及相关管理部提出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进行网络公示。同时将《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镍铁冶炼项目配套清洁环保低碳能源保供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一并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的意见。具体见下方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见环评报告书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及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772-2596529
电子信箱:jszxhbk@sina.com
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