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高效 绿色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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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配套工程”开展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升级配套工程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厂区内
(4)总投资:510372.54万元
(5)建设内容:在现有设施基础上新建1台500m2烧结机、2座60孔7.5m复热式焦炉及配套公辅设施。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72-2596529
E-mail:jszxhbk@sina.com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82229858
E-mail:9348442@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有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也可与环评单位联系。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